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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
National Board of CiVil Engineering Accreditation
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,100835;电话:010-68393246;传真:010-683933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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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评[2003]第12号
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决议
各有关高等学校:
经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2003年11月15日全体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,决定修订《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》中外国语标准,由原“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的应届毕业生,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—4)的通过率应不小于70%;以其它语种为第一外国语的可参照CET—4制定相应的评判标准”修改为“外语课程同其它公共课程一样,应达到教育主管部门对受评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的要求”。本决议从2004年申请评估的学校开始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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